四方客運屢次因勞資糾紛發生罷駛、脫班狀況,嚴重影響乘客權益,台中市政府交通局日前協調四方客運將市府預撥的補助款,優先支付駕駛員薪資,但四方客運未依約撥付,交通局今(16)日約談管理階層,要求四方客運今日下午3時30分前依約撥付,但四方客運仍舊拖欠駕駛員薪資。對此,市府將依契約開罰,並緊急協調其它業者啟動代駛機制,確保四方客運13條路線尖峰時間的乘客權益。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近期四方客運持續取消大量公車發車班次,是因公司屢次積欠員工薪資,以致駕駛員大量流失,經查該公司從今年第一季起因積欠薪資,已造成所屬13條公車路線班次大量取消,並於今年9月16日無預警停止68路(含延繞)、88路及245路(含繞)多條路線班次。
另四方客運再度於10月5日及10月16日連續2次公告將延遲發放員工薪資,引發勞資爭議,導致所屬駕駛員發起罷工,資方作法已嚴重影響勞工權益及民眾乘車權益。
葉局長指出,四方客運於每月5日及15日分2次發放前月薪資,但公司原定10月13日(遇假日提前至前一工作天)發薪日並未按時將薪資撥付給駕駛員,今日再次發出公告將拖延至11月15日撥付,因該公司屢次積欠並拖延發薪,導致駕駛不滿發起罷工,對於該公司多次無故積欠薪資及惡意漏班情況,除影響駕駛員生計,也嚴重影響台中市民眾搭乘權益,交通局鄭重予以譴責。
葉局長表示,為保障民眾乘車權益,交通局已多次邀集四方客運管理階層進行協商,為幫助該公司順利渡過難關,原已計算盤點從目前開始至年底應撥付給駕駛員的薪資,並要求該公司以分階段預撥補助款方式優先撥付給駕駛員,保障其基本權益,但10月13日按時預撥補助款予四方客運後,卻發現該公司並未立即撥付薪資給駕駛員,截至今日下班仍未完成。
交通局表示,如四方客運再次發生惡意漏班情事,因已明顯妨礙公共利益,將依公路法第47條要求該公司限期改善,如逾期不改善或改善而無成效,將收回該公司243路、245路、249路及365路市區客運公車路線經營權,如再未確實改善,不排除收回全部路權。
交通局強調,鄭重譴責四方客運近期不負責任的作為,該公司罔顧企業及社會責任,無故積欠員工薪資置員工生計於不顧,除侵害公司員工權益外,也嚴重影響台中市民眾乘車權益;相關補助款項為駕駛員辛苦開車營運帶來的營收,優先支付予駕駛員薪資乃合情合理,然而四方客運卻未將駕駛員權益置於優先,交通局嚴正要求四方公司應立即撥付積欠員工薪資及恢復正常發車班次,以維護駕駛員基本生計及市民乘車權益。
另有關代駛服務,交通局提醒乘客,因代駛車輛非屬四方客運所屬車輛,將於代駛車輛車頭明顯標示代駛路線編號,以利辨識,盡可能滿足民眾於尖峰時段的乘車需求,全力維護市民搭乘權益。(10/16*16)*交通局
聯絡人:台中市公共運輸及捷運工程處 孫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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