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環保局與環保局工會團體「再續前約」,今(27)日由環保局長陳宏益、環保局工會理事長李春霖代表勞資雙方,延續104年至今第四次共同續簽團體協約,讓好的勞動條件及福利制度得以延續,創造勞資雙贏,市容環境也將更美好。
環保局長陳宏益表示,清潔人員是環保局重要的人力資源,無論刮風下雨,每日辛苦為市民服務,遇上民俗節慶或勞動節時,仍有部分人力必須出勤讓環保服務持續運作;透過團體協約,環保局展現照顧清潔人員的美意,以優於勞動基準法規定,讓出勤同仁除加發一日工資外,並擇日補休一日,對同仁好的福利制度必須持續下去,有了好的照顧,盼清潔人員歡喜無憂,成就台中市城市之美,守護環境的環保工作,更認真努力。
環保局工會理事長李春霖致詞表示,這是台中市勞權史上的大躍進,今天的簽約是開始,新團體協約會公告28區清潔隊,勞資雙方本於誠信原則攜手落實一個嶄新的新團體協約,並繼續為勞工爭取更多的福利及勞動條件。
環保局說明,104年首創中部地區公部門,領先與工會團體完成團體協約簽訂,成為勞資關係和諧機關領頭羊,對於春節、清明節、勞動節、端午節、中秋節及災防假配合環保政策出勤加發一日工資,再另予補休一日之獎勵,今逢團體協約期限屆滿續約,除維持原有福利制度外再增加兒童節一天;針對工會出席各級總工會所舉辦的會議、及參加政府勞工主管機關舉辦的勞工教育訓練、會議給予公假,除工會幹部外並新增工會會員3人以內;新增勞方為辦理會務需要,可由資方同意提供具有勞方會員資格二至四人之職工辦理會務工作條款,展現台中市政府重視基層清潔人員福利照顧與決心。
環保局也說,此次團體協約簽約活動,勞工局長張大春親臨見證與祝福,讚許勞資雙方展現高度和諧協商精神,完成團體協約續簽,提升清潔人員勞動條件,展現台中市政府鼓勵並支持勞動權益穩定發展,也樂見更多事業單位與工會團體簽訂團體協約,營造和諧、友善與安全的勞動環境。
(12/27*14)*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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