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節期間公墓雜草火警頻傳,台中市政府消防局已啟動清明專案,積極防治山林田野火災發生。台中市清水區第一公墓昨 (16)日下午2時許傳出火警,民眾於掃墓時燃燒金紙,因風勢大且所帶水源不足,不慎引起雜草火警,消防局依消防法開出今年第3張罰單,並呼籲民眾掃墓切記用火安全,以免發生危險。
消防局呼籲,民眾掃墓祭袓請記得「四不二記得」要訣,即不亂燒雜草、不亂丟煙蒂、不飛揚冥紙、不燃放爆竹,以及記得滅餘燼、記得收垃圾。焚燒冥紙、點燃線香等用火行為,一旦不小心容易引起墓地(雜草)火警,除依消防法、空污法開罰外,也可能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最高可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不得不慎行,請多加注意。
為防範清明期間的公墓火警,消防局在各公墓主要道路派駐消防車,提供小水袋讓民眾撲滅餘燼,各大隊、分隊也加強宣導及公墓巡邏,也運用無人機進行科技執法,此外,今年1月起民政局已委請廠商陸續針對全市152處公墓進行大規模割草、集草及清運作業,環保局也在台中市轄內各納骨塔或公墓現場設置紙錢集中箱,宣導「紙錢集中燒,誠心不打折」,請民眾多加利用,避免因焚燒金紙、雜草帶來的危害及空污。(3/17*16)*消防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消防局 第四救災救護大隊 朱副大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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