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4措施把關食安不停歇 中市府假日稽查南洋料理餐廳 1家未投保依法開罰

稽查人員假日前往各南洋料理餐廳進行衛生稽查,加強作業場所及製程衛生
稽查人員假日前往各南洋料理餐廳進行衛生稽查,加強作業場所及製程衛生

因應近日「寶林茶室」食品中毒事件,台中市政府加強與台中市醫院通報聯繫,啟動米溼麵製品製造業餐飲業專案查核、公會合作多元宣導、查驗量能強化整備等4大積極作為,守護市民飲食安全。截至今(1)日10時止,台中市無接獲通報個案;另自3月29日起執行第二波「粿條及河粉類餐飲業聯合稽查專案」,截至昨日止,共稽查28家南洋料理餐廳,其中太平區「泰好泰式料理」因未投保產品責任險,將依法裁罰3萬至300萬元,將持續加強稽查,維護市民餐飲消費的衛生安全。

食安處表示,此波稽查對象為販售粄條及粿條的異國料理熱門餐廳,包含蘭那泰式餐廳、熱浪島南洋蔬食茶堂及裴越南河粉等28家知名餐飲店家,查核重點包括食材來源、保存環境(保存條件、完整覆蓋、原料有效日期等)、製程環境衛生(人員、設備及環境衛生)、產品標示、產品責任保險有效期等項目。

食安處說明,經查核,太平區「泰好泰式料理」因未投保產品責任險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3條規定,將依法裁罰新台幣3萬至300萬元,另常見缺失包括人員未提供體檢報告、食材未完全覆蓋及食材未離地等不符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項目,皆已現場要求限期改善,後續複查如仍未合格,可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8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至2億元罰鍰。

食安處呼籲,粿條、河粉這類米濕製品含水量高,常溫下極易使微生物繁殖,如保存不當易造成食品中毒,提醒餐飲業者應落實衛生自主管理,製作販售場所應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包含食品材料應離地置放、遵守先進先出原則並留意食材(品)保存條件,食品烹調後應避免長時間存放於室溫下,如未能馬上食用,應冷藏於7°C以下或熱藏保存於60°C以上。

此外,從業人員每年應辦理健康檢查、注意手部清潔等個人衛生,也提醒業者,具有商業、公司或工廠登記的餐飲業,應依規投保產品責任保險。最新稽查或抽驗結果,皆已公布至「台中食藥安智慧雲-食安GIS專區」( https://gov.tw/eyJ )。(4/1*7)*衛生局

聯絡人: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

聯絡電話:04-22220655

相關圖檔

  • 市府分類: 衛生醫療
  • 發布日期: 2024-04-01
  • 點閱次數: 1049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