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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護原住民族勞動權益! 中市勞工局提醒歲時祭儀應依法給假給薪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是勞工依法享有的休假
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是勞工依法享有的休假

為保障原住民族傳統文化傳承,並落實多元文化尊重,「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為各該原住民族勞工的法定放假日。台中市政府勞工局表示,具原住民身分的勞工,可依規定於本人、配偶或父母所屬族別的歲時祭儀期間擇3日申請休假,雇主應依法給假並照給工資;如因業務需要,經徵得勞工同意於歲時祭儀休假日出勤,工資應加倍發給。勞工局也呼籲雇主尊重勞工依自身文化及需求安排假期,讓原住民族勞工順利返鄉參與傳統祭儀,共同營造多元友善職場。

勞工局說明,原住民族委員會已於今年7月9日公告115年度各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勞工申請歲時祭儀假無須提供證明;雇主如欲確認勞工是否具有原住民身分或所屬族別,可請勞工提供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雇主不得刻意刁難或要求提供其他證明。此外,為增加族人返鄉及參與祭儀的彈性,除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的各族歲時祭儀放假日期外,也可選擇公告日期前後1日的工作日申請。

勞工局強調,為保障原住民族勞工請假權益,雇主如未依法給予歲時祭儀假或給薪,或原住民族勞工遭遇職業災害,雇主未善盡職業災害補償責任並給予公傷病假,可分別處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公布事業主名稱。雇主如有違反相關規定,勞工可檢具相關事證,向勞工局或勞動部1955專線提出申訴,也可向勞工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以維護自身權益。

勞工局補充,為協助事業單位強化勞動法令遵循,持續辦理勞動法令宣導及法遵輔導,協助雇主了解相關規定。事業單位如對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職業災害補償或其他勞動權益規定有疑問,可撥打勞工諮詢專線04-22289111分機35200,或至新市政大樓文心樓1樓勞工局服務櫃台諮詢。(9/21*13)*勞工局

聯絡人:台中市政府勞工局

聯絡電話:04-2228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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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原住民事務,勞工事務
  • 發布日期: 2026-09-21
  • 點閱次數: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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