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綜合考量地價均衡及社會經濟狀況,依近2年查估市價變動情形,同時也考量民意、市民稅賦負擔等多方因素審慎評議,今年公告地價平均調降6.36%。市府地方稅務局據此標準計算累進起點地價210萬9,000元,與105年度相較減少30萬2,000元。為便利市民,該局官網提供試算應繳納稅額服務,歡迎多加利用。
地方稅務局說明,依《平均地權條例》第14條規定,土地經規定地價後,每2年應重新規定地價一次,台中市上一次重新規定地價是105年,台中市地價及標準地價評議委員會辦理重新規定地價作業,評議結果公告地價平均調降6.36%,據此計算累進起點地價為210萬9,000元,與105年度累進起點地價241萬1,000元相較,減少30萬2,000元。
地方稅務局進一步說明,累進起點地價是以台中市全部土地的7公畝平均地價為基準,但不包括工業用地、礦業用地、農業用地及免稅土地;地價稅是按每一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內所有土地的地價總額,依超過累進起點地價的倍數,採累進稅率課徵。
因此,台中市土地所有權人今年地價總額未超過210萬9,000元者,地價稅將按基本稅率千分之十徵收;超過累進起點地價者,再依超過倍數按千分之十五至千分之五十五稅率課徵。
由於今年地價稅因公告地價調整及累進起點地價變動而有所差異,民眾可至地方稅務局官網「各稅專區」下「地價稅」項目,進入「試算稅額」,輸入相關欄位資料,即可試算出該筆土地地價稅額;該網頁也提供同時輸入多筆土地及適用不同累進稅率的服務,可一併試算總應納稅額,隨查隨知,方便又快速。
地方稅務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若持有土地為供自用住宅或工廠、加油站、停車場等事業直接使用,或是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及其他符合減免規定各類土地,請於今年9月25日前提出申請(原申請期限為9月22日,因適逢例假日順延);如逾期申請,將從申請次年適用。
相關問題可撥打免費服務電話 0800-086969 或04-22585000按1轉電話客服中心查詢,將有專人服務。
(3/29*19)*地方稅務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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