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大安、大甲區沿海,近期有多起外縣市籍漁船進入漁會所屬漁業權區置放蟹籠或拖網作業,與台中漁民發生糾紛的案件。為維護台中漁民權益,台中市政府農業局與中央及各相關單位共商處理機制,海巡署將加強查緝外縣市籍漁船非法進入漁業權區捕撈,一經查獲將即依法辦理。
農業局表示,台中市大安、大甲沿海3浬內海域,為台中區漁會依法劃設的漁業權區,此一區域是台中漁民專屬捕撈海域,近期有多起外縣市漁船未經同意於此區域投放蟹籠,甚至違法進行拖網作業,影響本地漁民生計。
為確保台中漁民權益,市府將請海巡署加強此區海上巡邏,若漁民發現外縣市漁船進入捕撈,可向農業局海資所或漁會通報,將再轉知海巡署、漁業電台等,採取必要驅離手段。
農業局指出,依據漁業署88年12月24日公告「台灣地區拖網漁船禁漁區位置及有關限制事宜」,明訂禁止未滿50噸拖網漁船於距岸3浬內作業,但大安、大甲沿海3浬內海域常有漁民反映有50噸以上漁船違法捕撈,影響沿海生態。為遏止此類情形發生,海巡署將再密切監控漁船動態,也請漁民務必遵守法令規定,以維護海洋資源。(5/3*13)*農業局
聯絡人:台中市海岸資源漁業發展所 黃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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