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辦工業人依核定擴展計畫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700 依據經濟部工業局108年12月18日工地字第10801274130號函示,已完成使用之毗連丁種建築用地,應依區域計畫法、建築法、工廠管理輔導法或其他相關法令之規範使用,尚無需再行辦理變更編定,應得以容許使用方式作符合其使用分區或編定使用地類別容許使用項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