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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更正編定為交通用地時間點之認定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更正編定為交通用地
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更正編定為交通用地

     依據109年4月17日台內地字第1090271952號函示,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於編定公告前確已有部分供道路使用者,因未涉及建築行為,得依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規定,更正編定為特定農業區交通用地。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宣導活動,一般行政,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05-21
  • 發布日期: 2020-05-2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土地編定科
  • 點閱次數: 6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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