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動物保護法規定,應申請並領得許可後始得進行動物展演,本市目前有國立自然科學博物館及神馬郡休閒農場2處許可在案的動物展演場所。依據動物展演管理辦法規定,展演場所每2年應辦理1次評鑑,並依成績良窳區分為優級、良級、普通級與不及格。
本次受評展演場所分別以飼養魚類及馬匹為主,動保處特別邀請具備魚類與馬匹生理知識的專家擔任委員,以專業的眼光評分並提供飼養者具體的建議。在展演者積極配合與委員熱心提供專業協助下,評鑑工作順利完成,2家展演場所皆獲良級成績。
動物保護法隨著近年的動物福利觀念逐步提升,涵蓋的範圍亦逐步擴展,藉由飼養者、主管機關以及民眾的共同合作,讓尊重生命的社會風氣繼續茁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