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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年第2次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檢討變更及劃定專案小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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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銜接國土計畫,中市面積千公頃土地使用分區檢討變更與劃定

臺中市政府今(3)日召開109年第2次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檢討變更及劃定專案小組會議進行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變更及劃定審議,其中有「森林區」因解除林班地變更為「山坡地保育區」,以及面積達1公頃以上土地劃定使用分區共4案;另有16案為依水利機關公告範圍檢討變更為河川區、依林務機關公告範圍劃定森林區,以及面積未達1公頃的新登錄或漏未編定之零星土地分區劃定及更正。市長盧秀燕對市民權益相當重視,針對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劃定及檢討變更,期能促進臺中市土地資源保育及更合理的使用。

地政局局長吳存金指出,此次會議計審議20案,共915筆土地,面積合計約1475公頃。今日會議完成本市272筆面積約33公頃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檢討變更及更正,以及624筆面積約達1430公頃新登錄或未編定之土地第1次劃定使用分區作業,另提報19筆面積約12公頃將送請內政部核定,可明確土地容許使用以利管制,並利於銜接未來國土計畫功能分區劃設。

地政局說明,本案前已將使用分區及編定草圖辦理公開展覽30天,期間無人提出異議,續將由內政部或市府核定後再公告30天,即可辦理地籍異動登記,相關進度皆可洽詢本市各地政事務所或本府地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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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土地建築,宣導活動,一般行政,政令政策
  • 最後異動日期: 2020-12-04
  • 發布日期: 2020-12-04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地政局‧土地編定科
  • 點閱次數: 3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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