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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徵選職務代理人1名

一、報名方式:

()有意應徵者,請於111811(星期四)前(以郵戳為憑)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以掛號郵寄401020 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組員職務代理人」:

  1、公務人員履歷表1份(請貼上最近一年內二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

  2、國民身份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各1份。

  3、曾在學校部門服務之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4、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5、資訊證照或相關檢定合格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本中心將擇優另行通知參與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還報名文件。

()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有效。

()聯絡人:饒小姐;聯絡電話:04-22124885#213

 

二、資格條件:

()學歷要求:大學以上(具有「教育部家庭教育專業人員資格證明書」或「修畢家庭教育專業課程」或「正在修習家庭教育專業課程」者尤佳),能獨立作業且具有相關工作經驗者。

()科系要求:不拘

()駕照要求:不拘

()工作經驗:不拘

()語文能力要求:不拘

()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三、工作項目:

()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

()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核薪方式:月薪(約新臺幣36,316元)

()僱用期限:自111831日起至112831日或僱用原因消滅止。

()工作內容:

 1、綜理親職教育各項家庭教育活動之策劃與執行。

 2、規劃辦理單親、隔代教養、原住民家庭教育活動。

 3、終身學習白皮書計畫及終身學習推展委員會相關事宜。

 4、國際家庭日相關活動。

 5、協辦各項家庭教育相關活動、家庭教育宣導及業務相關法令修訂事宜。

 6、配合本中心業務於假日辦理活動。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四、工作地址: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401020 臺中市東區三賢街245號)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2-08-05
  • 發布日期: 2022-08-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家庭教育中心
  • 點閱次數: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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