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檢附教育部「113年度補助辦理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計畫」案計畫1份。
二、 徵件對象: 政府機關(不含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公私立大專校院、政府立案有關教育非營利性民間團體。
三、申請期程:請於112年10月2日(星期一)至112年10月31日(星期二)申請,逾期不受理。
四、申請方式:本案採線上申請,請至指定連結填寫計畫申請表單,並上傳經費申請表、實施計畫、環境教育人員認證證書影本(大專校院須檢附)、立案證書或法人登記證書影本(民間團體須檢附)及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非必要)等附件。
五、徵件連結:
1、環境教育推廣活動計畫:https://forms.gle/RzHzQdN4L1j7s2S6A。
2、環境學習中心校外教學推廣計畫:https://forms.gle/xKYwpAJafmcg49zc9。
六、旨揭計畫可至下方相關連結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