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公開展覽期間:自111年9月21日起30天。 二、公告方式: (一)書面: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本市北屯區公所公告欄。 (二)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三、公告內容:旨揭計畫書圖1份(前述計畫書置於本市北屯區公所及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各界公開閱覽)。 四、公開說明會時間及地點:訂於111年10月3日(星期一)下午2時30分於本市北屯區公所3樓會議室(臺中市北屯區崇德路三段10號)舉行。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本案如有相關意見,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彙整提報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