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公告內容:比例尺六千分之一「變更臺中市都市計畫(水湳機場原址整體開發區)細部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公告範圍圖。
二、公告期間:自111年10月14日(星期五)起30天。
三、座談會時間及地點:訂於111年10月27日(星期四)下午2時於本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惠中樓401會議室辦理。
四、公告地點(公告欄):本府(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範圍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城鄉計畫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本市西屯區公所及本市北屯區公所。
五、任何公民或團體對於本案如有意見,得於公告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單位)、聯絡地址及建議事項、變更位置理由、地籍圖說等資料1式3份,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俾供通盤檢討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