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事項:
一、 公告圖說:旨揭工程海岸利用管理說明書1份。
二、 公告地點:
(一) 書面:本府公告欄(臺灣大道市政大樓,不含附件,計畫書圖置於本府都市發展局綜合企劃科提供閱覽)、本府都市發展局公告欄及本市龍井區公所公告欄。
(二) 網路:本府都市發展局網站。
三、 公開展覽期間:自112年6月28日起公開展覽30日。
四、 公聽會時間與地點:112年7月13日(星期四)上午10時假本市龍井區麗水里活動中心舉行(臺中市龍井區龍港路349巷40號)。
五、 任何人民或團體得於公開展覽期間內,以書面載明姓名或名稱及地址及建議事項,向本府都市發展局提出意見,公開展覽期滿後,由本府彙整供中央主管機關審議之參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