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
|
「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聘用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 |
人員區分
|
聘用人員 |
官職等
|
無 |
職系
|
無 |
名額
|
9名(擇優錄取9名、備取9名) |
有效期間(迄)
|
2025-06-25 |
資格條件
|
1.學歷要求:詳如下列工作經驗條件。 2.科系要求:詳如下列工作經驗條件。 3.駕照要求:機車或汽車(請檢附)。 4.工作經驗: 須具備以下條件(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心理、諮商輔導、社會工作、護理、犯罪防治、公共衛生相關學系學士以上學歷或領有護理師、心理師或社會工作師證書者。 (2).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3).具護理專科以上學歷且具精神科護理或藥癮(毒品)個案直接服務經驗滿2年以上。 (4).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核定前已任職為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者,其科系不受上開限制。 5.語言能力要求:英語(稍懂)、台語(普通)。 6.使用電腦能力: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網際網路。 |
工作項目
|
1.毒品危害防制業務(主要工作內容包含藥癮者追蹤輔導、毒防諮詢專線服務、入監宣導、家庭訪視與其他藥癮相關行政等業務處理) 2.執行臨時交辦事項。 |
工作地址
|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心理健康科毒品防制股(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 |
報名方式
|
1.應徵方式: (1).請於114年6月25日前或職缺招滿為止(郵戳為憑),採書面報名,請寄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臺中市豐原區中興路136號)心理健康科黃小姐收」並於信封外註明「應徵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聘用藥癮(毒品)個案管理員」。 (2).本職缺將於每2週更新尚餘缺額,直至補足人員後下架公告,如有意應徵者請盡速依上開所示,完成履歷遞送,預計每週辦理1次面試,所採計的履歷收件日期為前一週的星期五送達為主。 2.檢附資料(請檢附以下證件影本(A4格式,勿手寫),並依順序排放俾利審查) : (1).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 (2).個人自傳【須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服務單位、到職起訖年月、目前在職情形)】 (3).各類師級人員應檢附證照證明文件(應聘職務相關)或「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之佐證資料。 (4).相關工作經驗之證明(如工作服務證明或其他與應聘職務有關之證明文件,勿提供勞保投保薪資明細),如無證明請條列說明工作經驗,含單位及起訖年月。 (5).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6).汽機車駕照影本及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無則免)。 (7).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其他
|
1.工作時間:日班自 8 時至17時。 2.休假方式:周休二日。 3.核薪方式:每月薪資新臺幣41,528元起(依資格審查計算薪俸)、每月風險工作補助700元,按月給付,年終獎金依相關規定辦理。 4.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114年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
連絡人
|
黃小姐 |
連絡電話
|
(04)2526-5394分機56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