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機關徵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約僱人員(課員職務代理人)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僱職務代理人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官職等 約僱5等280薪點(月薪38,948元)
名額 1
有效期間(迄) 2026-01-16
資格條件 一、具下列資格條件之一(具有地政實務經驗者尤佳):
(一)國內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二)高級中等(含高職)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各款規定之情事者。無國籍法第20條規定情形。無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情形。
三、工作態度積極、認真負責,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者。
四、男女不拘。
工作項目 辦理土地登記等相關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地址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
報名方式 (一)符合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請於115年1月16日前最高學歷證件或相關學歷證明、經歷等資料、畢業證書及履歷表(貼二吋脫帽正面照片)等證明文件,郵寄至本所辦理報名(地址:臺中市東勢區東蘭路26號;聯絡電話:04-25886008分機26,報名文件請用影本並以A4紙張影本依序裝訂,報名時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課員職代職務」。
(二)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選恕不通知及退件。
(三)本次甄選職缺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如5個月內遇有相近職缺,得擇優遞補。
(四)本次應徵正取人員,應於接到通知後3日內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放棄錄取資格,並由本所通知候補人員報到。
(五)應徵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六)僱用期限:自僱用之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正額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約至115年10月下旬),僱用期滿或僱用原因消失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連絡人 吳課長
連絡電話 04-25886008#26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1-05
  • 發布日期: 2026-01-05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東勢地政事務所‧人事管理員
  • 點閱次數: 575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