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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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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僱用期間: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彈性上下班半小時)。 (三)報酬: 1.薪資每月36,305元及政府負擔勞保費、健保費、職災、勞退提撥。 2.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3.薪資依當年度核定計畫及行政院公告之薪點折合率調整。 (四)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五)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應於一個月前告知本會。 (六)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者以棄權論。 (七)本會就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錄取人員須配合於平日或例假日應業務需要加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