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機關徵才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據點計畫-就業服務人員徵才公告

機關徵才
職稱 約用人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官職等
職系
名額 正取1名、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有效期間(迄) 2026-03-18
資格條件 (一)大學畢業含研究所以上相關勞工關係、社工系、社會福利、心理輔導、人力資源管理等相關科系(所)畢業為佳。
(二)具勞政、就業、職訓或就業媒合與人力資源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且擅長開發就業職缺,人力資源開發與媒合就業等能力。
(三)熟悉電腦文書處理及中文打字。
(四)有汽機車駕照。
(五)個性溫和活潑開朗、樂觀上進有進取心。
(六)具服務熱誠、獨立作業與行政,並可配合機關任務團隊合作。
(七)具原住民身分者優先。
工作項目 (一)辦理原住民族就業服務業務
1.就業諮詢與就業輔導。
2.求職與求才登記服務。
3.開發職缺與徵才活動。
4.陪同面試與媒合就業服務。
5.資源網絡會議、職涯講座、求職防詐講座、勞工權益講座、就業促進課程。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本項職缺每月定有應達成KPI執行率。
工作地址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
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5年3月18日週三下午5時止,以親送或郵寄(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檢具下列證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
1.面試人員基本資料表(如附件):請貼上最近一年內2吋半身相片及註明白天聯絡電話,請務必詳實填寫,簡要自述內容請含工作經歷、個人專長、理念及工作期許。
2.戶籍謄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相關勞政、就業與職訓、人力資源或提升就業媒合團隊相關工作經驗1年以上證明文件。
5.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6.汽(機)車駕駛執照。
7.其他專業能力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三)收件地址:請以掛號郵寄(420217)臺中市豐原區圓環南路70號胡先生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原住民族就服務據點計畫約用人員」。報名文件請用影本A4依序裝訂,如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恕不通知及退件。
(四)報名人員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時間另行通知。甄選錄取者以電話通知;如應徵者均不合適時,亦得予從缺。
(五)不合資格者請勿寄送資料,全部資料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請檢附回郵信封(貼足郵資)俾利郵寄返還。
其他 (一)僱用期間:通知報到之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
(二)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下午5時(彈性上下班半小時)。
(三)報酬:
1.薪資每月36,305元及政府負擔勞保費、健保費、職災、勞退提撥。
2.年終獎金:1.5個月薪資。
3.薪資依當年度核定計畫及行政院公告之薪點折合率調整。
(四)所繳證件如有不實,除取消甄選資格外,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行負責。
(五)錄取人員如因個人因素,欲離職者,應於一個月前告知本會。
(六)錄取人員經通知未依期限報到者以棄權論。
(七)本會就報名人員凡經資格審查符合資格者,辦理面試,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八)錄取人員須配合於平日或例假日應業務需要加班。
連絡人 葉小姐
連絡電話 04-25255398

檔案下載(或附件)

  • 市府分類: 徵才資訊,原住民事務
  • 最後異動日期: 2026-03-11
  • 發布日期: 2026-03-11
  • 發布單位: 臺中市政府原住民族事務委員會
  • 點閱次數: 218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