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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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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報名日期:自簡章公告日起至115年3月31日止。 二、報名方式(請於信封上註明報名約聘社會工作員甄選): 1、掛號郵寄報名: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至本會(地址:408013-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1樓,電話:04-2258-3709),以報名截止日當天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2、親送報名:請於報名截止日當天17點前送達本會辦公室(同前地址及聯絡方式)完成報名,逾期不收件。 三、報名應繳資料,第1項至第4項一式5份,依序排列裝訂(簡單整齊即可,不需特殊封面): 1、甄選報名表(請貼照片及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2、履歷及自傳。 3、相關學歷歷年成績單(少年輔導相關課程請用螢光筆註記)、相關科系畢業證書影本(應屆畢業得於面試當日補件,當日未能提供者,恕取消面試資格)、證照影本(無則免)、在職證明(應屆畢業免附)及工作經歷證明(應屆畢業免附)、駕照影本﹙須可實際上路﹚、男性須檢附退伍證件影本或免役證明文件影本。 4、輔導實務題:請說明個案紀錄撰寫之重點(若能舉例說明更佳)。 5、素行調查同意書。 6、繳交貼妥掛號郵資(28元)書寫完整中式標準回郵信封1個(寄達成績單使用)。 7、資料不全者,請於通知期限內補齊,未補齊者視同資格不符;繳交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取消甄選資格,已錄取者,取消錄取資格,如涉及刑責由應試者自負;報考所附相關資料均不予退還。 四、甄選方式:第一階段書面資料審核後,依書面資料審核成績20分以上者,取前5名進入第二階段實務演練及口試。 五、甄選口試日期及時間:115年4月28日(星期二)9時。 六、甄選口試地點: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少年警察隊2樓會議室(408013-臺中市南屯區干城街2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