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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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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薪資:月薪(新臺幣29,500元),比照勞動部當年度公佈之每月基本工資計算。 2.工作期間:定期契約;本次錄取人員聘雇期間如違反僱用契約、無本市當年度低(中低)收入戶扶助資格者即不續聘。 3.聘僱日期:定期契約以實際報到日起6個月為限且無年終獎金)(每年視個人工作表現及本所人力需求、經費編列辦理簽約聘僱,扶助之累計年限最長2年) 4.工作時間:08時00 分至17時00分(12時-13 時、17時30分為輪流值班時間)、周休2日。
其他: 1.本案除正取名額外,增列備取(候用)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於本所網站公告) 2.甄選通過需送臺中市政府社會局審查,經審查符合資格者,核定進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