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有效建立醫院業者公共安全意識,確保公共安全,由台中市消防局會同衛生局於12月25日邀請本市各醫院針對「台大醫院開刀房火警災例」進行座談並宣導醫院火災預防對策與緊急應變措施(HEOP)。共計33家醫院參加盛會,達成「強化醫院緊急應變能力、確保病患家屬就醫安全」的共識。
市長胡志強指出,台大醫院手術室日前發生大火,燒出許多教訓也值得作為警惕,任何意外之處理第一次發生時可說是經驗不足,但是第二次發生已有前車之鑑,則不可不慎。有鑑於此,本次座談會特別由消防局與衛生局召集本市33家醫院負責人、防火管理人及負責緊急應變措施計畫承辦主管等人員,齊聚於台中市消防局四樓訓練教室,分別就醫院內的火災預防對策與緊急應變措施提出研討與座談,希望醫院能落實火災預防作為與強化緊急應變措施,以維護民眾就醫安全。
座談會中,消防局特別籲請各醫院應重視並加強醫院的火災預防事項,包含「健全防火區劃完整,避免拆除破壞」、「使用防火材料裝修、減緩火勢蔓延」、「強化防火避難設施、確保逃生動線」、「設置消防安全設備、定期檢修維護」及「設置防焰性能物品、防止火苗延燒」等五項硬體強化措施與「平時火災預防管理」、「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施工中消防安全管理」、「縱火防制對策」及「火災初期通報及滅火」等五項軟體管理作為,希望透過這十項主要的軟硬體措施,提昇醫院火災預防能力,保障民眾就醫安全。
衛生局也對於醫院緊急應變部份提出「醫院緊急災害應變計劃」與「緊急疏散及重置作業通則」等重點,並特別提出特殊病患(包含洗腎病患、開刀中病患、排程開刀病患、RT病患……等十一種)的緊急疏散原則,輔導醫院強化緊急災害應變計劃之制定與實施,以提昇醫院病患重置與疏散作業能力,特別是對於洗腎患者、開刀中病患、排程開刀病患與RT病患等特殊病患,應依特殊病患處理原則進行疏散及重置,以利緊急災害發生時能確保病患平安疏散及重置,保障民眾就醫安全,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本次座談在政府與醫院共同努力下達成一致共識。各醫院願在政府單位的輔導下,依據消防法與醫療法等相關規定,落實火災預防措施與強化緊急災害應變計畫,並依緊急災害應變計畫推動相關緊急災害應變作為與教育訓練,提昇醫院本身緊急應變能力。此外,台中市政府預訂於97年12月30日起由衛生局、消防局及都市發展處等單位組成聯合稽查小組,逐一至本市33家醫院輔導有關緊急應變對策、火災預防措施與建築物使用管理等事項,相信在市府與醫院的共同努力下,可確保就醫民眾與家屬之安全,避免醫院火災事故的發生。(1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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