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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權路(台中港路至忠明路)區段及民龍停車場 97年3月1日起實施停車收費管理

台中市政府交通處公告,民權路(台中港路至忠明路)區段及民龍停車場,自97年3月1日起實施停車收費管理。



  收費時間為每日8時至18時,上開段路區段路邊停車場收費標準依台中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之甲種收費標準費率,小型車每小時20元計時收費(大型車加倍計費),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



  民龍停車場收費標準依本市公有停車場收費自治條例之甲類費率,小型車每小時20元計時收費,不滿1小時以1小時計算,停車時數逾一小時以上,其超過之不滿一小時部分,如不逾30分鐘者,已半小時計算,如逾30分鐘者,仍以1小時計算收費。



  繳費方式,民眾可於停車30日內(繳費期限)持繳費通知單到全國統一、全家、福客多、來來(OK)、萊爾富等5家便利超商門市補繳,或至本市公有停車場辦公處(中區自由路2段53號1樓,受理時間:週一至週五,08:30~17:30)繳納。收費方式以人工或掌上型電腦(PDA)開立停車繳費通知單。



  民眾若於本停車場停車,請於停車日起5日後,利用上網(網址http://tcparking.tccg.gov.tw),或以24小時語音查詢專線(電話:(04)22292226)查詢,查詢後依上述繳費方法擇一方式補繳。民眾如有任何停車疑義,請逕向市府交通處停車管理科洽詢,洽詢電話(04)22258160、(04)22258029。(12/26*1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7-12-26
  • 點閱次數: 6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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