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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生活圈二、四號線都計變更 本市都委會通過

台中市政府配合中央生活圈二號及四號線高架道路新建工程,辦理都市計畫變更,主要計畫暨旱溪地區、整體開發地區第14單元與區段徵收?子地區細部計畫,20日召開市都市計畫第224次會議,討論通過,即將送請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



  都市發展處表示,交通部為加速推動中部都會區環狀快速高速公路系統,經過兩年整合研究,台中環線先推動豐原大坑段,大坑以南則先闢建台中生活圈四號線北段,提升為高架快速道路,延伸至國道三號霧峰交流道,兩路段以大坑聯絡道銜接,大坑聯絡道以南路段含生活圈二號線東線路段,生活圈道路四號線北段平面延伸至大里聯絡道,對於改善台中都會區東側交通,具有迫切性,決先行辦理,此一工程前置作業已經開始,預定民國99年完成。



  本案都市計畫變更旱溪地區、整體開發第14單元以及區段徵收?子地區細部計畫共有3.1736公頃,包括住宅區、商業區、農業區、加油站、文中、文小、公園、兒童遊樂場、市場、停車場等用地變更為道路用地。變更後之三處細部地區為:



  旱溪地區:住宅區184.1656公頃、商業區17.830公頃、乙種工業區8.480公頃、大型購物中心12.930公頃、宗教、農會、加油站專用區共0.690公頃、公共設施包括文中、文小、公園、「公兼兒」、市場、停車場、交通、機關、電力、電信、變電所、醫療衛生、消防、廣場、加油站、排水道、園道、道路及人行步道等公共設施用地198.250公頃,總面積共421.680公頃。



  整體開發第14單元:住宅區35.819公頃、「商五」2.1771公頃、加油站專用區0.5514公頃、公共設施用地包括機關、文中、公園、兒童遊樂場、「廣兼停」、園道及道路用地等26.9025公頃,合計共65.45公頃。



  區段徵收?子地區:住宅區5.0974公頃、公共設施包括文高、文小、廣兼停、公園、兒童遊樂場、排水道、綠地、道路等計29.3833公頃,合計共34.4807公頃。(1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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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7-12-21
  • 點閱次數: 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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