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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設537個消費券發放所

  攸關全民權益消費券發放事宜,台中市政府民政處今(15)日表示,台中市將設置537個消費券發放所。原本規劃另外為外籍配偶設置的8個消費券發放所,因為外配團體的反映,將取消另外設置的計畫;此外台中市也規劃了43家對應郵局,讓未能即時於第一階段領取消費券的民眾,可以到這些郵局領取。


  民政處處長沐桂新表示,原本台中市設置的消費券發放所有537個,加上8個外配的消費券發放所,合計為545個。但因外配團體向內政部反映,不願意他們的發放所獨立在別的地方,所以內政部移民署,要求縣市政府把外配的消費券,併在原有的537個發放所中一起發放。民政處指出,將在這537個發放所中,指定西屯西屯、南屯與北屯3屯區各2所,東、西、南、北與中區各1所,提供外籍配偶們前往領取消費券。


  沐處長說,另外台中市規劃有43個對應郵局,計有中區3家、東區4家、西區4家、南區6家、北區6家、西屯區7家、南屯區5家以及北屯區8家。民政處表示,第一階段未領消費券的民眾,在第二階段發放期間,可至這些郵局領取。


  另外發放所工作人員的遴聘,也正積極進行中。民政處表示,經過與人事處與教育處的協商,由民政處發文至各機關,先進行第一階段推薦,若有人員不足的情況,再請各學校推薦。另外,民政處同時指示各區公所,應於1月9日前,把工作人員的講習辦理完畢,因為1月18日要發放消費券,故工作講習必須於1周前完成。(1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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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8-12-25
  • 點閱次數: 5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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