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殯葬管理所指出,有關本市南屯區工業十八路至特三號道路開闢用地範圍內(即南屯區寶山里第21公墓,山子腳段272-8地號)地上墳墓遷葬案,已完發包決標作業,請地上墳墓之所有人、關係人或管理人於98年1月9日前,逕向本市殯葬管理所墓政組辦理遷葬登記,逾期未遷移者將視為無主墳墓,由殯葬所代為遷葬安置於大度山無主納骨堂內。
台中市殯葬管理所今(15)日指出,有關位於南屯區工業十八路至特三號道路開闢用地範圍內之第21公墓(山子腳段272-8地號)遷葬案,市府已於97年12月8日完成無主墳墓遷葬發包決標作業,籲請地上墳墓所有人、關係人或管理人儘速於98年1月9日前向殯葬所墓政組(地址:台中市西屯區林厝里西平北巷1-12號,電話:04-24624375)辦理遷葬登記,以利作業進行。
殯葬所表示,若於98年1月9日公告期限前未辦理遷移者,將被視為無主墳墓,由殯葬所代為遷葬,並安置於大度山無主納骨堂內。(12/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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