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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今聯合稽查桶裝瓦斯 稽查結果有1家業者重量嚴重不足

  台中市政府消保官洪誌宏今(8)日會同經濟部標檢局台中分局、經發處商業科、法制處消保科、台中市消防局、警察局聯合稽查中市1家瓦斯分裝場及6家瓦斯行,稽查結果發現其中1家瓦斯行有重量嚴重不足之情形,12桶瓦斯中有5桶不足情形超過公差,其中1桶更短少了1.84公斤,其餘1家瓦斯分裝場及5家瓦斯行則未有重量不足或不足情節相當輕微。


  市府消保官洪誌宏表示,這家位於北屯區的業者,市府曾於今年6月22日稽查時,即發現不合格比率偏高,市府經發處亦依消保法第36條規定發文要求業者改善,本次複查結果發現不合格比率仍然偏高,此家業者因未見改善,已當場請業者陳述意見,惟市府仍將依消保法第58條規定,對這家業者處以6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下罰鍰。


  消保官洪誌宏也指出,本次稽查時亦針對瓦斯價格進行調查,發現各家售價均不相同,20公斤重的瓦斯大約在700~730元,16公斤重的瓦斯大約在600~660元,10公斤重的瓦斯大約在360元,4公斤重的瓦斯大約在180元。


  消保官洪誌宏也表示,經過這兩三年來的主動出擊,其實台中市桶裝瓦斯的重量不足的情形已經改善很多,但仍有極少數業者罔顧消費者權益,市府將會針對這些業者加強稽查,以確保消費者權益。消保官也籲請業者應重視商譽及誠信,才能與消費者建立良好的消費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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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9-12-08
  • 點閱次數: 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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