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消費券發放 依選舉投票模式台中市將設545個發放點

  有關消費券的發放,已經確定於明年1月18日循選舉投票方式發放,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今(11)日指出,為因應作業,台中市將設置537個發放地點;針對外籍配偶部分,則將在八個行政區的區公所另外設置專區服務,總計將動員5500人左右來處理消費券的發放作業。


  台中市副市長蕭家旗今天主動說明消費券的發放作業情形。他表示,內政部已經決定在明年的1月18日循選舉投票模式來發放,也就是將發放地點設置在選舉時的投票所內。依照這種方式,台中市將設置537個發放點,而外籍配偶部分,台中市目前約有17900位外籍配偶,市府將在八個行政區的區公所內發放。


  他表示,依照投票所的人員設置規定,每個所將設主任管理員1人、副主任管理員1人、管理員6人、服務員1人、警衛1人,合計10人,此次發放作業比照設置辦理,537個發放點即需要5370名作業人員,另外再加上八個區公所及相關行政人員大概需動員5500人左右。


  蕭副市長說,有關消費券的發放,最先的想法是希望由基層鄰里長來發放,但不少人覺得風險太大、責任太重,紛紛表示難以負荷,不料在確認循選務模式發放後,反而有很多鄰里長主動表示希望參與,這個部分他會請選委會斟酌,至少在服務員的部分可以請鄰里長幫忙,至於其他管理員部分,則將以公教人員為主。(12/11*4)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8-12-11
  • 點閱次數: 596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