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97年有線電視收視費用,經「有線電視收費費率委員會」決議核定,群健有線電視基本頻道收視費仍維持與96年相同,即每戶每月590元為上限。
市府新聞處表示,由消費者保護團體及財經、法律、會計等專家學者共同組成的「台中市有線電視收費費率委員會」,日前詳細審查業者97年費率申報資料及充分討論溝通後,對群健近年來積極提昇網路建設、服務品質及優質自製節目的努力表示肯定,決議97年群健有線電視收視費用仍維持為每戶每月590元上限;另原有優惠之社區大樓戶季繳及半年繳收費,亦與96年相同,平均每月分別為550元及530元。
市府新聞處並指出,委員會審酌群健有線電視公司配合政府數位化政策及寬頻網路之建置,自97年起將持續投入大量資金,且物價波動亦造成營運成本逐年增加等因素,決議同意業者97年有線電視基本頻道費用均維持與96年相同。
為維護收視戶權益,委員會除於會中要求業者應再加強提昇服務品質、減少斷訊及製播優質自製節目外,97年對本府社會處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仍應繼續維持免收基本頻道之裝機及收視費用。(12/14*10)
活動開始日期:2007-12-14 0:0:0
活動結束日期:2008-1-14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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