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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8年市府編1億4千萬元 加強全市公園綠美化維護

  台中市政府將在98年度以1億4千餘萬元經費,加強已開闢公園之繼續綠美化及維護管理。


  建設處景觀工程科表示,台中市已開闢之公園至目前為止,共為220座,總面積計為516.92公頃,以市民人數平均計算,每人可享受4.89平方公尺之綠地面積,在國內都會型城市中名列第二,除未開闢之公園仍在積極辦理之外,已開闢完成之公園,必須繼續保養維護。


  台中市共220座公園,其中甚多係以辦理市地重劃而闢建完成。明年1億4千餘萬元並包括行道樹及園道之美化維護在內。計劃推動之工程為:


  ─北區及第四期市地重劃區公園、園道、行道樹綠美化工程。

  ─南屯區及第八期市地重劃區公園、行道樹及河川綠美化工程。

  ─東區及第六期、第九期市地重劃區公園、園道、行道樹綠美化維護工程。

  ─南區公園、行道樹及園道綠美化維護工程。

  ─西屯區公園、行道樹及環中路部分綠美化維護工程。

  ─第七期市地重劃區及文心森林公園、行道樹綠美化與安全維護工程。

  ─北屯區及第十一期重劃區公園與行道樹綠美化維護工程。

  ─第十期與第十二期市地重劃區以及?子地區公園、行道樹、綠地綠美化維護工程。

  ─全市公園、公廁之清潔維護管理。(12/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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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8-12-10
  • 點閱次數: 5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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