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建設處辦理道路封層,今後決由養護科與景觀科建立單一聯繫窗口,在施工時互相配合,以免樹穴被瀝青封閉,影響樹木生長。今後承包廠商或民眾擅自將樹穴封閉,將處以1200元至6000元罰鍰。
關於道路封層樹穴被瀝青掩蓋封閉,曾引起市議員關切,當時以為受到封閉影響樹木呼吸生長之樹穴不過1千餘處,但經過景觀科調查,因道路封層被瀝青掩蓋封閉之樹穴合計共達2869處之多,建設處為打開樹穴避免影響樹木生長,正簽請市府辦理招標發包之中,除打開填塞物之外,並在樹穴周邊加裝植草磚,以防止雜物羼入,預計2800餘處被掩蓋封閉之樹穴,至遲將於明年4月份內全部打開。
建設處表示,今後道路封層除建立單一窗口,並對承包廠商嚴格要求之外,另外並由管線科予以協助,對於道路開挖許可之發包相關事宜互相切取聯繫,以免有所疏失。
依照台中市公園綠地行道樹自治條例規定,承包廠商或民眾擅自將樹穴封閉者,將處以1200元至6000元罰鍰。(1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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