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方便民眾採購年貨,台中市98年春節期間決設置繼光街、天津路及一中街三處年貨大街。
繼光街年貨大街:活動期間為98年1月9日至當月24日(除夕前一日)。
天津路年貨大街:活動期間為98年1月15日至當月25日(除夕)。
一中街年貨大街:活動期間原定98年1月24日至2月8日,不過市府「一中商圈桂冠光廊新象商業環境建置工程」,將於本月10日開標,因施工影響,年貨大街活動日程將視實際情形予以調整。
市府經濟發展處產業科表示,年貨大街活動舉辦日期雖作如前決定,但各年貨大街主辦單位商圈管理委員會所提出之交通維持、環境清潔計畫等,仍應依審查委員會意見予以修正。
為設置年貨大街便利民眾採購年貨,市府經濟發展處曾會同商業、交通、衛生等有關單位,組成審查委員會,訂定販賣年貨注意之事項。主要內容為:商品應依「商品標示法」規定明確標示,不得販賣黑心及危險商品;食品貯存應設置有效防止病媒侵入之設施;冷凍食品中心溫度應保持在攝氏18度以下;冷藏食品中心溫度應保持在攝氏7度以下凍結點以上;冷凍、冷藏庫櫃應定期除霜,不得超越最大裝載線;有容器或包裝之食品,應清楚標示品名,兩種以上混合物應分別標明;廠商名稱、有效日期等應明確標示。
為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商圈管委會也將加強消防演練,充分設置交通疏導人員。(12/9*1)
活動開始日期:2008-12-9 0:0:0
活動結束日期:2009-1-9 0:0:0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