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現在位置 首頁 > 熱門公告 > 市政新聞
  • 友善列印
  • 回上一頁

法律不外乎人情 市府函文促衛生署修法,減少器官捐贈憾事

  一名罹患肝癌的男子等待捐肝,其弟因為意外瀕臨腦死,家屬希望能讓弟弟捐肝救哥,卻因法令受限無法捐肝,家屬悲慟的畫面,讓市長胡志強看不下去,隨即要求衛生局搜集相關資料,函文衛生署,向中央反映請求協助,歷經一個月終於傳來好消息。胡市長今(9)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法律不外乎人情,要謝謝衛生署從善如流放寬「指定捐贈對象」規定。胡市長也說,不論中央、地方,有些舊觀念是不能解決民眾的問題,我們不能以保守的觀念解釋法令,默視民眾權益,應主動發現問題,解決問題。


  日前發生弟弟腦死,因受限法令無法捐肝給哥哥,錯失捐贈的良機讓家屬非常遺憾,胡市長在獲悉消息時,立即指示衛生局搜集相關資料,函文衛生署,向中央反映請求協助,歷經一個月終於傳來好消息,衛生署在上個月初決定放寬「指定捐贈對象」,舊規定最後從善如流,讓市府團隊非常高興。


  由於當時捐贈只能三親等,對象不可以指定,如今開放屍體器官捐贈可指定,局限配偶或五親等內的血親,捐贈剩餘的器官可再捐給他人,讓更多需要器官移植的人受惠,這項新規定預計年底就能實施。


  胡市長今(9)日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法律不外乎人情,兄弟、親戚、夫妻間的捐肝(器官),雖法令有相關的捐贈規定,但也不能嚴苛到不能捐贈,以致失去救命的良機。胡市長也說,經函文衛生署反映後,衛生署從善如流,我們也要謝謝衛生署放寬「指定捐贈對象」舊規。


  胡市長也說,中央、地方都要檢討,有些舊觀念(規定)並不能解決民眾的問題,如民眾來申請補助,承辦人員不能以保守的觀念解釋法令,向民眾說礙於法規,無法讓民眾申請補助,這樣根本沒解決問題,也讓民眾權益受損,我們應該主動發現問題,解決問題。(12/9*6)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8-12-09
  • 點閱次數: 646
至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