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次江陳會即將於12月中下旬在台中市舉行,有關是否設置抗議專區與維安方面的問題,備受議員關注。部分議員反對設置抗議專區,強調不應剝奪民眾言論自由與集會遊行的權利。對此,台中市長胡志強指出,目前為止市府沒有規劃任何抗議專區,這是一個不成熟的說法,且憲法賦予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權利,如果先限制了地點,似乎有違憲的嫌疑。
台中市議會今(3)日召開第16屆第18次臨時會,因報載市府將設置一個抗議專區供民眾表達不同的意見,引發市議員的熱烈討論。部分議員反對設置抗議專區,強調不應剝奪民眾言論自由與集會遊行的權利。但也有議員認為這個消息尚未經過確定,何必隨媒體起舞。
陳淑華、賴佳微、蔡雅玲等議員反對設置抗議專區,不應剝奪民眾言論自由與集會遊行權利,這根本是開民主倒車、自我矮化的行為。而賴佳微還戴了上面寫著「抗議專區」的口罩說,只要沒有傷害人的意圖都應被允許表達意見,他們來我們去,互不相干,可以做自己想做的事,這才是民主國家。
議員楊正中則認為,在還沒確定是否真有設置抗議專區一事,如此激烈討論,似乎是庸人自擾,不應隨著媒體起舞。他提醒,為避免相關單位屆時意見不同,事前的意見統一工作相當重要。
胡市長表示,目前為止市府沒有規劃任何抗議專區,這是一個不成熟的說法,且憲法賦予人民集會遊行的自由權利,如果先限制了地點,似乎有違憲的嫌疑。他還強調,市府一定盡全力維護台中市民的權益,當然也包括言論自由、集會遊行等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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