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意外」遭台中市議會聯審會刪除之水湳機場開發作業基金52億元預算,於今(2)日在市議會大會翻案成功,經國、民兩黨議員政黨協商取得共識,52億元預算刪減2億元,所餘50億元由市府自行重新調整預算編列,但預算中有關徵收土地補償費部份須依原編數額,不得逕行刪減。
市議會於今(2)日進行中市98年度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第二讀會議程時,劉士州議員表示,有關第13案「台中市區段徵收委員會水湳機場區段徵收作業基金52億元預算」乙案,陳有江等29位議員同仁提案、連署,請求將聯席審查刪除之預算,全數恢復重付審查。
陳福文議員詢問表示,52億元預算遭聯審會刪除「水湳機場區段徵收作業基金」乙案,是要回到聯審會審查,還是依小組審查預算後,再送聯審會審查。他也建議說,既然有聯審會機制,就不要小組審查;其他縣市議會,係由委員會小組審查,台中市議會文化要改。議長張宏年表示,該案回到聯審會或由大會二讀會審查,二者皆可。
蕭杰議員表示,刪除水湳52億元預算乙案是由林永能議員提議,當時的聯審主席陳淑華議員在結束討論進行結論時以舉手表決的方式詢問,結果以11:9兩票之差同意刪除預算。該案在聯審會時已經經由表決作出決議,表決的案不能提復議案,不能讓死案變活案,已表決不能再修正,唯有贏的那方才能提復議案,依規由民進黨團議員提才是合法,希望張議長不要作出違法裁決。
陳有江議員立即說明表示,那天因他另有要事,所以請陳淑華議員代理主席,水湳刪除預算案的確是由林永能議員所提,但依議事規則,那天主席是以徵詢的方式,當時並沒有清點人數及按表決燈,不能算是表決。為了台中市百年的發展大計,他因而提出連署請求將聯席審查刪除之預算,全數恢復重付審查。陳有江議員也說,蕭杰議員所指的表決,是要經由按表決燈,但那天聯審會是以徵詢的方式。
蕭杰議員隨即表示,對於陳有江議員的說明,他不能認同。
張宏年議長表示,水湳乙案,由大會二讀會審查係有法源依據,依「台中市議會議事規則」第二十五條(第二讀會程序):第二讀會,於各審查委員會審查或經第一讀會決議不經審查逕付二讀之議案,提付討論時行之。前項讀會應將議案宣讀,依次或逐條提付討論或就原案要旨或審查意見,先作廣泛討論,出席議員得提案並有二人以上連署或附議,經大會通過,將全案重付審查。
雖經張議長、陳有江議員的說明,民進黨籍議員蕭杰等人仍不認同,為讓該案能順利解決,張議長於會中宣佈休息10分鐘,以進行政黨協商。
經由10多分鐘協商,國、民兩黨取得共識;張議長於大會作出決議表示,水湳機場開發作業基金52億元預算刪減2億元,所餘50億元由市府自行重新調整預算編列,但預算中有關徵收土地補償費部份須依原編數額,不得逕行刪減。(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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