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26)日進行市政總質詢,議員陳福文表示,文化局的公共藝術在晚上會讓人誤以為是夜店,應加強凸顯文化局地標特色。議員鄭功進則質詢大坑地震公園後面為何可以增建觀景台。
陳福文表示,文化局外牆上的公共藝術,到了夜晚因裝設LED彩色燈光閃爍,好像變身為夜店,讓路過民眾或外地人誤為是PUB,他問文化局一天需花費多少電費,建議要凸顯文化局地標特色。同時建議復興路塗鴉專區的公告,要註明是文化局設置的。
胡市長表示,他尊重藝術家創作,對外公告應加註單位。文化局長黃國榮表示,公共藝術的LED燈所耗電費不多,而且與文化局的電費是一體的,無法個別區分計算。
鄭功進指出,大坑地震公園位於地震帶上,後面斜坡挖了許多個洞,花費1043萬工程費觀景台,如果像台北的貓纜崩塌了怎麼辦,要求市府要注重大坑的公共安全。
大坑風景區管理所所長洪茂庭說明,施作觀景台已經過勘查評估。胡市長表示,他尊重議員議員的建議,如果有疑問可以請技師公會來鑑定與再評估。胡市長又說,他非常關心大坑地區的發展,極力推動大坑地區的細部規畫,將來與台中縣新社結合,會是大台中市的大公園,需要好好管理與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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