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今(6)日進行第8次臨時會,討論人民請願案;紅典開發股份有限公司陳情台中市政府擬依政府採購法規定委託經營「自由一期立體停車場」,影響該公司整體經營自由二期立體停車場暨商場整棟建物,要求市府依原合約精神,由該公司優先承租一期停車場,市議員劉士州、黃國書及議長張宏年都支持,認為對振興中區有幫助;市府交通處長祁文中表示,已與業者溝通協調,化解誤會,一期停車場將會捨委託經營而改採出租,紅典公司有優先承租權。
市議員黃國書指出,紅典公司93年承租自由二期停車場及整棟商場時,市府合約中訂有「享有優先承租第一期工程停車場設備?予營運之權利」,該公司還代位清償前承租人欠繳之租金及違約金一千多萬元,沒想到經營二期停車場因中區商業不振、沒賺到錢,市府還要把低樓層的第一期停車場依政府採購法委託經營,讓該公司喪失優先承租權,議員直指市府眼光太過短淺。
劉士州議員也表示,紅典公司承租台中公園旁整棟商場大樓,樓地板面積達39820平方公尺,最近與洲際酒店集團(InterContinental Hotels Group)合作,將引進「假日快捷酒店」(Holiday Inn Express),對振興中區經濟有很大幫助,市府應該樂見其成,給予必要協助,而不是打亂其經營腳步。議會主席議長張宏年也認為市府應改採出租,才符合當初合約簽訂精神。
祁處長最後說明,已與業者協調,市府將研議朝向把一期停車場改採出租方式委外經營,紅典公司將享有優先承租權。(1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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