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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過定期開徵稅款期間,民眾僅能持稅單至代收稅款公庫銀行繳稅

  台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每年4月、5月及11月定期開徵之使用牌照稅、房屋稅及地價稅,民眾可利用自動櫃員機、電話語音、信用卡、晶片金融卡等轉帳或網路繳稅,或就近到統一、萊爾富、來來(OK)、全家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只要超過定期開徵繳納期間,民眾就僅能持稅單到各代收稅款公庫銀行臨櫃繳納。


  為避免錯過上述定期開徵稅款之繳納期限,民眾只要在開徵前兩個月填妥「委託轉帳代繳稅款約定書」向稅務局申請約定轉帳納稅,即可輕鬆完納稅捐。民眾如有申辦約定轉帳納稅之疑義,或其他稅務問題,歡迎撥打稅務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86969,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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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休閒旅遊
  • 發布日期: 2009-11-21
  • 點閱次數: 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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