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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處市場用地通盤檢討 分析市場用地存廢

  由於都市發展快速,台中市過去規劃之市場用地,目前多已不切合實際,市府成立專案小組,對現規劃之115處市場用地進行通盤檢討,以便辦理都市計畫變更,昨日並召開第一次會議,原土地所有權人及相關人士紛紛提出陳情,表示不同意見,決由陳情人提出詳細資料再行研議。


  有關市場用地之存廢,市府經濟發展處根據當前情勢分析,提出9處市場用地宜變更為商業區、住宅區或公共設施用地使用,原市場用地應予廢止,但專案小組收到之陳情案件共 13件,其中7件為都發處計畫予以廢止之市場用地。


  13件陳情案中引起關注的首為第一廣場之廢止,變更為商業區使用,部分意見認為依照現行法令限制,很多商業無法進駐應予廢止,但如何廢止應有配套措施,甚多市場廢止後並未因而帶來繁榮。


  另外,篤行市場之存廢亦有不同聲音,部分意見認為該市場四週已為道路所環繞,均開設店舖,僅中央為市場攤位集中之區,因此不宜以單一計畫處理,並應考量當地民眾日常生活之需。


  「市12」及「市13」為尚未開發之市場,平等市場早已沒落荒廢失去市場功能;「市14」、「市41」及水崛頭市場用地,變更為停車場用地,使用強度由高變低,但無適當之補償。


  「市110」計畫變更為住宅區,但需繳納回饋金,非土地所有權人所能負擔。


  「市114」用地兼作果菜批發市場使用,私人土地之取得,究應採協議、收購或一般徵收,值得考慮。


  「市64」原設計為私有市場及綜合性商業大樓,因受法令市場用地限制,致荒廢無用,希望能變更商業區使用。(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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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8-11-11
  • 點閱次數: 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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