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頃正陸續清理市有房地產,並希望佔用戶能主動與市府聯繫,辦理合法承租,如符合自用住宅規定,租金並可予以6折優待。
情況較為複雜多年來不易解決之東區樂業段第「28-3」地號土地,頃已清理完畢,合計共46筆,面積計6,740平方公尺,經財產出售評議會評議,價值約兩億元,如能順利出售,對市庫收入將有相當之挹注。不過46筆土地中,畸零地所占比率約近半數,由於土地位置及地形等因素影響,能否有人申請合併使用,順利脫手尚難斷言。
財政處公有財產科表示,一旦發現市有土地被占用情形,立即進行現場勘測,並辦理承租等後續作業,也希望市有土地佔用人能自動向市府申請承租,並可優先承購。凡82年7月21日前占用之市有土地,如辦理合法承租,土地面積在100平方公尺以下,且符合自用住宅規定者,租金可予以6折優待。(11/7*1)
聯絡人:無
聯絡電話: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