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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處、勞工處預算通過 市議會建請市府研訂條例以補助弱勢家庭

  台中市議會今(6日)進行聯席審查市府社會處、勞工處98年預算,社會處22億多元預算與勞工處5仟多萬元預算全數通過。但議員們普遍認為大環境不景氣,以致非自願性失業率攀升,不少家庭因此受到衝擊而陷入經濟困境,市議員建請社會處與勞工處能聯合啟動救助機制,以達照顧民眾功效。李中、林永能、陳清景等議員也建請社會處能研擬訂定台中市自治條例,以補助需要救助的弱勢者或貧困家庭。


  市議員李中、林永能、陳清景等表示,受限法令限制,有些弱勢者或貧困家庭,因未能通過審查條件,而無法得到政府補助,以致生活更加窘困。他們建請社會處能研擬訂定台中市自治條例,讓這些弱勢朋友,經社工訪談後,證實有補助之必要,就能依中市訂定的補助條例獲得補助,協助民眾度過生活困頓的難關。


  何敏誠、黃國書、林永能、沈佑蓮等議員也表示,社會處本著服務社會大眾來為民眾服務,社會處同仁在處理事情的態度上,應更積極主動。如對於通報的個案,轉介給民間公益團體協助時,也應有同仁介入瞭解後續事宜,並積極為個案尋求其他解決問題管道。


  綜合議員們的建議,聯審主席陳有江議員作出決議,社會處預算22億多元與勞工處5仟多萬元預算全數通過。聯審會也附帶議決表示,現行救助規定申辦不周延處,以致貧困家庭無法申請補助,建請市府研擬訂定自治條例,以補助弱勢者(家庭)。因應金融風暴,社會處與勞工處應聯合啟動救助機制,以協助民眾。(1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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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8-11-06
  • 點閱次數: 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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