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經濟不景氣,為扶助中低收入家庭,協助解決民眾家中年幼子女就醫困難問題,台中市政府特別開辦「中低收入家庭三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針對出生日起至年滿三歲之兒童,並參加全民健康保險者,健保費用由政府補助。只要符合中低收入戶資格者,將家庭基本資料備妥後,逕向區公所申請健保費補助。
社會處表示,為提供本市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少年完整之醫療補助,另有關家中未滿 18歲之兒童及少年,符合低收入戶及弱勢扶助資格時,也可依據「臺中市政府辦理低收入戶及弱勢兒童少年醫療補助要點」,檢附就醫時收據與符合身分資格之文件,向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詳情請至社會處網站「社會福利導覽」項目下搜尋相關補助條件與內容,或就近至戶籍所在地區公所洽詢。
依據「中低收入家庭三歲以下兒童醫療補助」中所規定之中低收入家庭,係指家庭總收入平均未超過其最近一年消費支出90%者,另家庭財產包括動產及不動產;家戶內動產規定,包括存款本金及有價證券價值平均分配每人未超過新臺幣15萬元。不動產(土地及房屋)價值合計未超過新臺幣650萬元。
符合申請資格的民眾,自即日起可親至戶籍所在地的區公所填寫申請表,並檢附全戶戶籍謄本及身分證明文件申辦。(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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