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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發處預算全數通過

  台中市議會今(4)日審查市府都市發展處98年度預算,經一整天充分討論後,預算以附帶意見方式全數過關。


  台中市議會今天審查都市發展處98年度預算,不少議員認為都發處在公寓大廈共用部分及約定共用部分維修補助編列一千萬元的預算並不切實際。包括黃馨慧、王岳彬、王秋冬、楊正中、黃國書、劉士州等多位議員都表示,以台中市4400棟大樓,整個修繕費用竟已編列了一千萬元,平均每棟大樓只能分到幾千元,對於社區大樓有如施捨,且申請程序繁複,很多民眾根本搞不清楚,顯示宣導不足,要求都發處應該加強,且經費應該想辦法增加。


  另外包括李中、劉國隆、張廖萬堅、黃國書等議員則認為城鄉風貌規劃費用及水電費用有浪費之嫌,尤其許多景觀設計有所謂的噴水池,工程完成後水池根本噴不出水,主張預算應該刪減。


  丁振嘉、張耀中則認為經濟已經夠不景氣,市府卻一再針對違建開鍘,太不體諒民眾。尤其不少民眾根本就利用市長信箱挾怨報復,除要求都發處應該謹慎處理違建問題外,市長信箱應該建立標準,否則乾脆撤除。


  其他包括賴頤年、李中等多位議員則擔心體二用地都市更新會再度流標,建議市府不如收回自辦,不然就是重新規劃區域範圍,以換地方式將文英館、自來水公司移到他處,讓體二的開發再增利基。


  市議會經過一整天的討論,雖然不少議員對預算的編列未必完全釋疑,但並未有人強烈主張刪減預算,因此下午四時在聯審主席陳有江的主導下,以附帶決議方式,讓預算全數過關。附帶意見則包括:重劃區在不影響公安的前提下,違建暫緩拆除;新闢重劃區應多考量停車需要,廣設停車場及路外停格;舊市區與新市區違建拆除應有不同的標準;體二都市更新應考收回公辦;公寓大廈公用部分修繕補助應加強宣導;城鄉新風貌工程完成後應有專責維護單位;文33用地應評估採多元化功能方向發展;公寓大廈前之機車停車格應納入修繕補助範圍;市長信箱應嚴格把關,避免成為挾怨報復的工具;城鄉風貌之設計應考量地方圖騰的納入;乙種工業區應比照住變商回饋金方式執行;容積移轉應按都市分區使用,避免無限制移轉。(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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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8-11-04
  • 點閱次數: 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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