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議會13日聯席審查市府新聞處97年預算,預算90,398,000元全數通過,議員希望身為市府化妝師的新聞處在觀光行銷、都市行銷方面能融入本土文化,以不辱文化城美名。
議員陳有江說,身為市府化妝師的新聞處,他肯定陳永豐處長的作為,也大讚新聞處同仁林志玲、黃文明親切的服務態度。
游民哲議員說,新聞處不單是台中市化妝師,更是市府的傳銷單位,新聞處若能以愛心、關心,站在市民朋友角度去思索,善用媒體管道去關心市民,維護其權益,民眾會更歡喜高興。
丁振嘉、劉士州議員也希望新聞處能擴展、加強台中市觀光景點行銷,增加街頭藝人表演的地區。
黃國書議員肯定新聞處發行「閃亮台中」月刊,希望新聞處對大台中旅遊服務中心功能宜加強改善。
曾朝榮議員建請新聞處聯合中市飯店業者一同行銷中市觀光,以吸引帶動觀光人潮。他也建議新聞處,舉辦元宵燈會時能集結廟宇,或學校舉辦創意燈籠比賽活動,讓節慶氣氛更熱絡。
何敏誠議員建請新聞處在都市行銷、觀光行銷,以本土、文化為優先。
張廖萬堅議員也建議新聞處在行銷台中特色,或辦理民俗慶典活動時,宜以地方觀光為起點。
李中議員表示,台中市要朝向國際觀光旅遊目標,可參考香港模式,樹立國際採購中心的香港,除品質保證、旅遊保險外,所有商(店)家更是讓消費者能在一周內無條件辦理退貨服務。(1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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