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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指示各級機關學校應釘掛門牌

 台中市長胡志強今(12)日在主管會報中指示市府團隊,加強台中市各級機關學校門牌編釘,並請民政處研議門牌設計,讓門牌既發揮指路效果又能兼具美觀;他請民政處能在兩個月內提出成果,在此之前,各級機關學校應儘速全面改善門牌脫落破損狀況,方便用路人尋覓地點。



  民政處長沐桂新今天在主管會報上報告,有民眾投訴市長信箱,指台中市有學校及機關連門牌都不掛,如果公家單位不以身作則,很難叫市井小民一一釘掛門牌;胡市長即請市府團隊通令各機關學校,儘速改善門牌脫損情形,方便用路人找地址。



  此時副市長蕭家旗指出,依「臺中市道路命名與門牌編釘自治條例」規定,門牌統一規格是藍底白字鋁牌,如果釘在古蹟建築物如市府州廳、市役所、放送局等古色古香建物上,似乎有點不搭軋,他詢問可否設計典雅門牌,配合建物本身呈現整體美。



  稅捐處長陳守信也表示,國外門牌沒有固定規格,隨屋主創意而有新鮮變化,能增添建物美感;胡市長也說,外國很多門牌是釘在戶外草皮上,各具特色,訪客常常最先被美麗有趣的門牌所吸引,是呈現建物整體美的一部分。



  法制處長林月棗則指出,門牌編釘屬地方自治事項,市府可以研議門牌採彈性做法,但「臺中市道路命名與門牌編釘自治條例」需配合修訂,俾法令與實務能配合。



  胡市長最後指示民政處,兩個月內研議門牌設計參考規定,讓大家有所遵循;目前仍請各級機關學校依現行規定釘掛門牌。(1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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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7-11-12
  • 點閱次數: 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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