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為配合鐵路高架,辦理三項都市計畫細部計畫土地變更,於昨(28)日舉辦說明會。任何民眾或團體如有意見,請在11月7日前,以書面向市府提出,供市都市計畫委員會作審議參考。
都市發展處都市計畫科表示,三項都市計畫主要計畫,內政部已於9月23日通過,細部計畫經市都市計畫委員會通過,報請市長核定後,即可付諸實施。辦理三項細部計畫變更主要目的,在使原25處鐵路平交道造成交通阻隔,影響都市發展的因素就此消除,給予都市發展更多的空間以促進繁榮。三項細部計畫變更內容如下:
一、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東光、三光地區細部計畫):變更前土地使用面積為:道路6.8570公頃,辦理變更道路用地減少0.7150公頃,計為6.1420公頃;增加車站用地0.0042公頃,鐵路兼作道路用地增加0.7108公頃。
二、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樹德地區細部計畫):變更前土地使用面積為道路73.36公頃,辦理變更道路用地減少0.8804公頃,計為74.4996公頃;增加車站用地0.4459公頃,鐵路用地兼作道路使用0.4459公頃。
三、變更台中市都市計畫(舊有市區、後車站地區、後庄地區、北屯東山重劃區附近地區、西屯中正重劃區及西、南屯區細部計畫):變更前車站用地為0.2010公頃,辦理變更增加2.9460公頃,計為3.1470公頃;排水道用地59.1717公頃,減少0.0345公頃,計為59.1372公頃;鐵路用地25.8553公頃,減少2.1198公頃,計為23.7355公頃;道路用地831.9684公頃,減少5.7273公頃,計為826.2411公頃;增加鐵路用地兼作道路使用4.9011公頃及鐵路用地兼作排水道使用0.0345公頃。(10/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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