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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會小刪經濟處「農業用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預算2萬元

台中市議會今(7)日聯合審查台中市政府經濟發展處預算,市議員們提議刪除「執行取締市內違規案件旅費55800元」等8項預算,在吵嚷聲中,最後僅小刪「農業用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20000元」,其餘預算全數通過。不過仍有多位議員針對部份預算要求保留發言權,待大會時再提出討論。



  遭刪除的「農業用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20000元」,包括楊正中、何敏誠、劉士州、游民哲等議員都強烈建議刪除,他們認為檢舉獎金助長了職業檢舉人氣焰,也有鄰居反目以檢舉作為報復,都不是這項獎金設立原意。雖然經濟發展處長黃晴曉說明,該獎金核發已排除議員們所謂的「檢舉達人」,但仍未獲議會支持,決議刪除該筆預算。



  「執行取締市內違規案件旅費55800元」有多人發言應刪,但決議仍通過預算;陳福文議員認為現在執行取締違規案件都由約聘僱人員執行,爭議大,建議應由正式公務人員率隊前往;陳成添議員要黃處長承諾取締人員態度須改善,否則不予支持;黃國書議員直言稽查員有私心,與稽查員關係良好的店家都不會被取締,陳清景、劉國隆、何敏誠、蕭杰、曾木川等人也都主張刪除,最後在黃處長承諾稽查員定期輪調情形下,吵嚷通過預算。但蕭杰、何敏誠、劉國隆等人仍要求保留發言權,俟大會時再討論。



  議員提議刪除、仍獲通過的預算尚有「補助台中市工業會及商業會等團體辦理相關活動之表揚及會務等活動經費70萬元」、「辦理台中市工廠空間資訊規劃建置計劃硬體、軟體、系統設備經費120萬元」、「辦理大坑地區特色餐廳以BOT方式開發評估計劃100萬元」、「補助台中市工商發展投資策進會辦理中小企業服務中心有關生產技術等相關作業費200萬元」、「獎勵績優及成績最佳進步之商圈,予以核發獎勵金、塑造商圈優良典範50萬元」、「補助本市部分營業不佳及配合轉型經營之公有零售市場承租人攤舖位收回補償費200萬元」。(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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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7-11-07
  • 點閱次數: 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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