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眾所關切之東海橋改建工程,頃定20日上午9:45辦理第三次開標,市府並採取措施,允許營造廠商與鋼結構製造廠商共同投標。
主辦單位建設處土木工程科表示,營造廠商與鋼結構製造廠商共同投標,須出具共同投標協議書,並完成公證程序,協議書主要內容為以一家為代表廠商,並以代表廠商之負責人為代表人,負責與市府意見之聯繫,任何由代表廠商具名代表共同投標廠商之行為,均視為共同投標廠商全體之行為,協議書中並應書明各成員主辦之項目,及各成員所占契約金額比率。
投標廠商資格規定為:凡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級綜合營造業之合格廠商,或甲級綜合營造業之合格廠商與鋼結構製造廠商共同投標者,廠商至截止投標日前5年內,必須承建:1.單一契約使用鋼重1,212公噸以上或2.累計使用鋼重3,030公噸以上之鋼板。
市府為使東海橋早日發包儘速完成並經決定,簽約後可申請核發30%工程預付款,以便週轉並以簽約當月物價指數為準,如上下波動幅度到達2.5%以上,可考量工程費之合理調整。東海橋改建工程由於過去兩次公開招標均告流標,現經各界介紹,甚多信譽良好之廠商均來台中瞭解工程內容,市府希望踴躍參與競爭。(10/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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