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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推行「工作所得補助方案」 中央要求地方加強查察非屬近貧者

  台中市政府今(6)日舉行10月份市務會議,社會處處長張國輝針對內政部日前推行的「工作所得補助方案」提出報告,請各區區公所協助加強查察非屬近貧者的資料,並加以註記,將資料彙送市政府,再轉內政部處理。市長胡志強表示,他知道這件事基層同仁執行起來會十分不容易,但還是要盡力去做,有困難再請內政部協助。


  張處長表示,上星期五接獲內政部來函,請地方縣市政府協助辦理「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加強查察非屬近貧者的資料。張處長在會議上請各區公所協助,有關「工作所得補助方案」,針對電腦所篩選出來的對象,注意申請人的配偶是否為職業軍人,或公私立國中以下教員、職員(含公私立托兒所、幼稚園),申請人本人或其配偶是否為公司行號登記負責人。張處長說,內政部篩選出來的對象,資料來源為95年的財稅資料,申請人有可能95年是騎腳踏車、走路上班,96年可能經濟狀況轉好不需補助,因區公所對鄰里間事物較瞭解,希望針對上述重點在申請書上加以註記,彙送市政府,再轉內政部處理。


  胡市長表示,之前內政部長廖了以曾打電話給他,表示會送一份新的資料來,即是「工作所得補助方案」地方政府需協助事項。胡市長向廖部長反應,經過中央訂定標準,電腦選擇出可補助對象,現在需要嚴格的要求和複檢,卻要地方政府來作,現在做這件事非常不討好,也非常困難;胡市長也向廖部長提出意見,覺得中央當初訂定標準時就應該嚴格些,才不致造成地方基層同仁的困擾。


  胡市長說,加強嚴格審查一事,基層同仁執行起來會十分不容易,民眾會說是內政部通知他,地方政府卻來嚴格審核,再取消他的資格,民眾不會諒解。胡市長又說,他已可以預見同仁辛苦的情形,但還是要盡力去做,有困難再請內政部協助。(10/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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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府分類: 一般行政
  • 發布日期: 2008-10-06
  • 點閱次數: 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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