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稅捐處95年度舊欠清理率57.19%,較全國各縣市地方稅欠稅清理率32%,超出25.19%,榮獲財政部「稅捐稽徵業務考核」甲組第3名,其中稅收徵績及欠稅管理項目均名列甲組第1名,成績相當亮麗。
依審計部95年度審計報告指出:各縣市地方稅94年及以前未徵數金額約513億元,95年度清理後又比94年度舊欠增加11億多元。稅捐處表示,清理欠稅是年度重點工作之一, 95年度臺中市稅收徵起數計161億餘元,占全國地方稅稅收2610億餘元約6.2%;欠稅金額27億餘元,占地方稅欠稅513億的5.26%,和94年底欠稅總額32億4,985萬元比較,已大幅降低,且95年度舊欠清理率57.19%,相較全國各縣市地方稅之欠稅清理率32%,超出25.19%。
近年來該處辦理多場送達法令講習,提升同仁送單經驗與技巧,繳款書未送達件數已逐年減少。未取證欠稅件數由93年度10萬5,997件、金額10億3,436萬餘元,降至94年度6萬1,841件、金額4億7,444萬餘元,而後95年度4萬4,216件、金額2億7,995萬餘元,至96年10月份未送達件數僅餘1萬7,016件;金額1億4,785萬餘元,件數減少2萬7,200件;金額減少1億3,210萬餘元,降低速度相當快速,減少民眾與政府間誤會。
稅捐處表示,清理欠稅是件吃力不討好的工作,需秉持鍥而不捨的精神全力以赴,特別籲請納稅人勿心存僥倖,收到稅單後要在繳納期限內去繳納,以免逾期被加徵滯納金、移送強制執行或遭限制出境、禁止財產處分,影響自身權益。(10/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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